我校召开房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讨论会

发布时间:2014-11-04浏览次数:0


    10月29日下午,我校在综合楼召开房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讨论会。副校长袁俊出席会议,国有资产管理处、计财处、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教务处、公共教学部、开放学院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袁俊副校长指出,制订房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主要有四个目的:一是房产出租管理工作能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规范化运作,提升房产绩效;二是明确房产出租标准,便于管理;三是操作流程简明,利于实际操作;四是激励公有房产管理使用部门的积极性,盘活房产资源。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贾利国、副处长郑龙就市委巡视组、审计组提出的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向与会人员作了汇报,并就我校房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讨论稿进行了解读。


    国资科裘钧简要解析了房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的条款、临时借用办理流程、租借费收费参考标准等情况。


    与会人员就房产出租标准的界定、实际操作流程、房产出租合同协议和实施细则、房产临时借用申请表的规范、实施细则的条款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胡新联)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