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印发《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在全省剿灭劣V类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对在2017年度全省剿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我校方卫红、傅葆良两位同志荣获“全省剿灭劣V类水工作突出贡献个人”称号,受到通报表扬。
方卫红、傅葆良两位同志是由我校选派,分别参加省“五水共治”第16督查组和第21督查组工作。他们在参加督查工作期间,与督查组其他成员一起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查看台账、撰写督查意见等各个环节的督查工作,他们的工作得到了督查组领导以及受督查的当地政府的肯定,为提升水环境质量做出了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