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2浏览次数:1

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文件要求,现面向浙江省范围内遴选一定数量的校外教学点,作为申报2026年校外教学点建设备选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设点单位应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开放大学、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我校2025年已备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 设点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能够连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条件和能力,设置专门的教学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教务、财务、后勤等各项管理制度;

(2)具有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辅导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至少配备3名专职管理人员(含负责人1人),专兼职管理人员与在籍学生比例不低于 1:200;

(3)具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设施设备、实验实训和学习资源等软硬件条件;

(4)具有固定的、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场所。教学场所总面积不得小于500平方米(学生规模总数为200人以下),学生规模每增加100人,教学场所总面积增加50平方米;直接用于教学的计算机不少于40台。图书藏量不少于 5000 册,有可供使用的电子图书资料。教学场所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网络安全等有关标准和要求。

3. 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1.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表》;

2. 设置校外教学点及开设相应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材料;

3. 拟设点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如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还需同时提供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4. 拟设点单位承诺书;

5. 拟设校外教学点的管理方案和办学风险应急预案;

申请设点单位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故意瞒报,将一票否决或取消校外教学点评审资格。

三、材料报送要求

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版于2026年4月15日前发电子邮箱:21421868@qq.com,邮件标题为“XXX(单位)校外教学点遴选材料”。纸质盖章件由申报单位妥善保存,上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571-28288010,13958061230

四、遴选流程

学校对申请单位提交资料进行汇总、评审、遴选,核查拟设点单位的背景、资质,必要时开展现场考察与评估,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结果以2026年教育部公布为准,同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附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表 .docx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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