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杭州开放大学2023年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9浏览次数:54


各县(区、市)开放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 开放大学体系办学特色,深入探索终身学习型社会的杭州示范, 助力“两个先行”,为奋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教育示范省、市贡献杭开大力量,经研究,开展学校 2023 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本次课题申报课题等级分为重点和一般,课题负责人可根据课题指南和自己的研究积累选择申报。科研自选课题可以依据选题指南,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二、申报要求

1. 重点课题的申报者,原则上要具有高级职称;一般课题原则上仅限具有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2.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承担校级及以上纵向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相关研究已被校级及以上单位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校级课题。

3. 课题以各县(区、市)开放学院为推荐单位申报。各推荐单位对申报表栏目填写的内容,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等进行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在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栏中签名盖章。

三、经费资助

根据课题研究需要,杭州开放大学重点课题每项6000元,一般课题每项3000元。

四、课题评审办法

课题采用梯度评审办法,按重点、一般的顺序依次评审,未获得前一类课题的项目,根据评审意见按顺序自动转入下一等级课题的评审。课题申报者在填写申报表时,应在课题类别的选项中做出明确选择。

五、结题要求

1. 自选课题可根据研究需要自行确定研究成果形式。

2. 重点课题预期成果为论文的,课题组成员至少发表两篇(课题主持人独著或第一作者至少一篇),其中一篇须为核心期刊论文。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须有校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或领导签批,并另有其他标志性成果1项。

3. 获得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为论文的,须正式刊出。论文和课题研究内容一致且有明确的课题资助标识。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报告应有学校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或校领导批示的证明。应用软件、应用技术等须提供应用成效情况证明。

六、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1. 申报人填写附件中申报表及活页(附件23),各县(区、市)开放学院填写课题汇总表(附件4),申报表和活页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2份上交杭州开放大学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15411425@qq.com

2. 本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8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珏    联系电话: 13588068729

                     

  附件:1.2023年校级科研课题选题指南

2.课题申报表(2023版)

3.活页评审表(2023版)

4.课题申报汇总表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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